鑒定類別
叉車物證鑒定【機械設備】
申請人梁某與被申請人江蘇某機械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訴至江蘇省某市某區(qū)人民法院,該院委托我所對前述事項進行物證鑒定,我所受理了此鑒定。華碧鑒定所根據(jù)現(xiàn)場勘驗情況、實驗室物證檢測數(shù)據(jù)與結果,以及相關國標等進行驗證試驗與綜合分析,做出了綜合判斷,鑒定出,涉案叉車輪胎破損與輪胎選型不合理及使用中叉車長距離行駛輪胎出現(xiàn)過早積熱造成輪胎破損存在因果關系,系涉案叉車設計制造方和使用方的原因造成。
蘇華碧司鑒【2020】物鑒字第****號
1、委托人:某市某區(qū)人民法院
2、委托鑒定事項:對涉案的叉車兩后輪胎爆胎的原因進行物證鑒定
3、受理日期:2020年05月
4、鑒定材料:
1、文件清單:
(1)《鑒定委托書》一份
(2)《內燃機平衡重式叉車使用維護說明書》一份
樣品清單:
使用后已損壞的涉案后輪實心輪胎2條
使用后未損壞的涉案后輪充氣輪胎2條
5、鑒定地點:蘇州華碧微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鑒定所
6、 鑒定過程(略)
7、 綜合分析及檢驗結果(略)
8、 鑒定過程圖片
7、 綜合分析及檢驗結果(略)
8、 鑒定過程圖片
圖1、現(xiàn)場取樣典型照片
圖2、取回樣品典型照片
圖3、檢測數(shù)據(jù)典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