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定類別
事故發(fā)生狀態(tài)下安全氣囊的相關物證鑒定【安全系統(tǒng)】
摘要:江蘇省某市人民法院委托華碧鑒定所對涉案車輛在事故發(fā)生的狀態(tài)下,安全氣囊是否應該打開進行物證鑒定。華碧鑒定所根據現場勘驗情況、實驗室物證檢測數據與結果,以及相關國標、合同約定進行驗證試驗與綜合分析,做出了綜合判斷,鑒定出涉案車輛在事故發(fā)生時,碰撞物體為正在運行中的掛車后部,屬于鉆撞,碰撞加速度偏小,安全氣囊未達到起爆條件,且涉案車輛的駕駛員未系安全帶,會造成駕駛員前移,為保護駕駛員會抑制安全氣囊起爆,并出具了相關物證鑒定結論。
1. 委托單位:江蘇省某市人民法院
2. 委托事由:對涉案車輛在事故發(fā)生的狀態(tài)下,安全氣囊是否應該打開進行物證鑒定
3. 委托日期:2020年01月30日
4. 鑒定材料:
1、文件清單:
(1)《鑒定委托書》一份
(2)連公交認字【2020】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一份
(3)**汽車公司提供的安全氣囊展開條件說明函
(4)**汽車有限公司《關于車架號碼為**的**車輛技術分析報告》
2、樣品清單:
(1)現場勘驗樣品:涉案車輛
(2)取回樣品:涉案車輛左前側及右前側傳感器、安全氣囊ACU及方向盤氣囊模塊
5. 鑒定地點:華碧鑒定所、涉案停車場
6. 檢案摘要:
申請人A某與被申請人南京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B、天津某汽車有限公司C產品責任糾紛一案訴至江蘇省某市人民法院,該院委托我所對前述事項進行物證鑒定,我所受理了此鑒定。
7. 鑒定過程(略)
8. 綜合分析及檢驗結果(略)
9. 鑒定過程圖片
圖1:涉案車輛右前側
圖2:副駕駛加裝安全帶扣
圖3:右前縱梁變形
圖4:撞擊后數據
圖5:樣品檢測代表性圖片
圖6:樣品檢測代表性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