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門市消委會公布第一季度消費投訴熱點。其中,家電質量問題是投訴重點,通訊類產(chǎn)品占一半以上。在家用電子電器類的108件投訴中,產(chǎn)品質量問題有51件,通訊類產(chǎn)品的質量問題占59件。主要問題是營銷手法多陷阱,防不勝防。
真假難辨,山寨手機傍名牌
市場上銷售的移動電話品牌型號繁多,其中不乏“傍名牌”商品,讓消費者難以辨別。一字之差,價格差距數(shù)百至上千元。少數(shù)不法商家通過弄虛作假的手段,欺騙消費者,等消費者發(fā)現(xiàn)上當受騙時,往往手上缺少證據(jù)或單據(jù)填寫的商品名稱和實際要求不符,造成維權困難,如某市民曾購一臺小米手機,使用1個月后,通過官方網(wǎng)站查詢該手機的串號沒有相關的出關記錄,懷疑購買的手機是假冒商品,要求商家退貨,但遭拒絕。經(jīng)調解,商家作出退貨處理,如果通過這種方式還是解決不了物證鑒定就會成為另外的選擇。
另外,貸款購手機,每月僅付幾百元,“看上去很美”,但購買時沒考慮清楚利息問題就辦理供機,到手的往往是價高質次的水貨商品,三包得不到保證。
價格虛高,沒有賣錯只有買錯
有的消費者想買大品牌手機,由于受不了銷售人員的游說,糊里糊涂地同意購買價格明顯虛高,性能一般的品牌,對比市場價發(fā)現(xiàn)高出一大截。還有的消費者,明明知道某些商家的手機商品遠低于市場價格,但還是貪圖便宜,甘于冒險,結果吃了大虧。因手機屬于自主定價,事后投訴價格問題,也難以追究。
售后問題,多次維修仍存故障
家電維修多次都沒有如實在保修卡上注明維修記錄,造成退換障礙。當家用電子電器類產(chǎn)品質量問題時,不少商家往往以難以判定責任歸屬為由,將責任推給消費者,以人為造成而不予退換,而消費者又不愿意花錢對標的物進行檢測,由于缺失證據(jù)而造成維權難。如一市民購買一臺洗衣機(保修三年),一年后該洗衣機筒不轉維修了7次、更換配件3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市民多次要求更換一臺新洗衣機,但商家故意拖延。通過調解,商家派出師傅上門檢修。
價格投訴,通訊類收費成焦點
與去年同期相比,價格類投訴增加11件。通信服務類有關價格的投訴有17件,約占今年第一季度價格類投訴的44 .74%。通信服務類價格投訴以收費不合理成為投訴的焦點:有的消費者報停相關業(yè)務后仍被扣費;有的通信公司未經(jīng)消費者確認就多收信息費或未經(jīng)機主同意擅自給機主開通收費業(yè)務,收取相關費用,取消時卻需要機主本人到營業(yè)廳辦理,無形增加消費者負擔;不按約定資費標準收費;消費者包租期滿未到公司銷戶而產(chǎn)生滯納金。如周先生反映,原開通套餐規(guī)定每條短信收費0 .15元,實際收費0 .30元,多次投訴未果。經(jīng)過調解,商家退回多收的款項給市民。
[數(shù)據(jù)排列]
按性質劃分。排名前三位:質量問題108件,占投訴總量的38.63%,售后服務46件,占投訴總量的16.61%,價格問題38件,占投訴總量的13.72%。
按類別劃分。排名前三位:家用電子電器類108件,占投訴總量的38.99%,電信服務類37件,占投訴總量的13.36%,生活;社會服務類21件,占投訴總量的7.58%;日用商品類21件,占投訴總量的7.58%。
[消委會提醒]
避免非理性消費;掌握消費知識,選擇適當合理的消費行為;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與經(jīng)營者發(fā)生爭議的,應該及時收集和保留相應的證據(jù)。掌握必要的維權知識,既敢于維權,又善于維權。在維權過程中,對自己的合法權益應有禮有節(jié),據(jù)理力爭。
文章來源:搜狐網(wǎng)